背景:我朋友的公司风向变了,最近在搞骚操作,我朋友也不是很想干了,都有想法自离了。
我有个朋友,7 月的工资,9 月 1 日发了一部分,还有 3000 没发,想走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被迫解除的路子的话,稳妥吗?
是先给公司发催告发放工资函,再发被迫解除通知书好。
还是直接给公司发被迫解除通知书?
或者这个条件不成熟,要继续等?
我有个朋友,7 月的工资,9 月 1 日发了一部分,还有 3000 没发,想走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被迫解除的路子的话,稳妥吗?
是先给公司发催告发放工资函,再发被迫解除通知书好。
还是直接给公司发被迫解除通知书?
或者这个条件不成熟,要继续等?